5月24日下午,我院在院408会议室召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,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,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董绍伦主持。董绍伦书记领学了《条例》第四章和第五章内容。

会上,刘杰副院长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个人学习心得。他认为,作为高校教师,要把政治规矩、政治纪律挺在前,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,要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还要持续不断地开展以师德师风为引领的一流专业建设,加强政治理论与师德教育学习,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贯穿到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各个方面。
最后,董绍伦书记做了总结发言。《条例》是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,党纪学习不仅是党员的基本职责,更是保障思想纯洁、行为规范的重要途径。他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,严格按照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,深入理解党规党纪的内涵和要求,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使命,牢固树立懂法纪、明规矩,知敬畏、存戒惧的底线意识。同时,要将党纪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,将党纪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执行力,促进学院的高质量发展。